9月29日,全市首张律所聘用外籍法律人才(包括聘用外国法律顾问)5年期(法定最长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长宁区颁出,同步颁出全市首张相应期限的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来自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美籍人士J BENJAMIN BAI收到了受聘人员全新证照。
记者从长宁区了解到,这一首证的颁出不仅缩短了相关外籍人才在沪办理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的周期,还充分延长了外国人才的聘用时间,为急需拓展海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带来了及时“解渴”的政策福利。这背后,与我国对外开放力度持续加大、上海加快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背景息息相关。
随着有法律服务“出海”需求的企业增多,涉外律师事务所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量巨大。而聘用外籍人才在华工作,就必须要为其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与居留签证等许可手续。不过,以往受聘外籍人员每年需往返于中国与外国之间2次,并中途在沪逗留办证,这不仅增加了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成本,也给律所海外业务拓展与稳定海外人才在华工作带来不便。
长宁区司法局在开展法治营商调研期间获悉,多家律所均有上述困扰,因此主动梳理形成需求清单。在市司法局指导下,长宁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才工作局、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等职能部门聚焦相关制度瓶颈,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
在探索为上海涉外法律服务实现突破性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长宁区总结出了三大工作法:一是从“逐项申办”向“一站联办”转变;二是从“一年签”向法定最长期限(五年)突破;三是实现“容缺受理”与“预警监管”的统一。
“一站联办”,指的是突破以往外籍人员在华工作需先申请来华工作许可,再办理居留签证许可的做法,打破程序环节上较为繁琐、办理周期冗长的症结。改革后,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出具推荐函的方式,并协同人才、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线上预审与业务联办,不仅缩短了两项许可的办理周期,也实现了律师事务所聘用外籍人员许可的“一窗受理、一站联办”,大幅提高了行政效率。
无独有偶,“一年签”向法定最长期限(五年)的突破,基于此前外籍人员在华工作许可证与居留签证期限同律师事务所年检期限相挂钩这一前提。此次改革中,长宁区突破律师事务所的年检期限限制,结合受聘外籍人员的专业特长以及本市人才急需程度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推出了法定最长期限(五年)许可,可切实减少外籍人员重复回沪面签的次数。
容缺受理上,对许可获批1年期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允许其在下一年度通过材料补正的方式,自然延续受聘外籍人员的许可期限,可有效降低律所的日常运营成本。对存在违规执业、违法行为的外籍人员,长宁区则建立联合预警机制,及时启动来华工作许可撤销程序。
一次实践探索并非改革的终点。记者了解到,接下来,长宁区将结合律师事务所业务办理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流程,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白名单等工作制度,加快律师多次港澳往返商务签等改革举措落地,为我市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与“出海”布局提供制度创新样本,努力营造更优的法治营商环境。
股票配资平台查询网站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